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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生物质锅炉启动要求及注意事项

    添加时间:2018-12-24

    生物质锅炉启动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:

    运行人员除严格遵守运行及安全操作规程外,特别强调以下各条:
    1、 在上水过程中应检查锅筒、集箱的孔门及各部的阀门、法兰、堵头等是否有漏水现象。当发现漏水时应停止上水并进行处理。当锅炉水位升至锅筒水位计的负100毫米处,停止上水。以后水位应不变,若水位有明显变化,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。
    2、 要求整个升温升压过程力求平缓、均匀,并在以下各个阶段检查记录膨胀指示值。
    (1) 上水前、后。
    (2) 锅筒压力分别达到0.3-0.4、10.-1.5、2.0、3.9MPA时,检查膨胀情况,如发现有膨胀不正常时,必须查明原因并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继续升压。
    3、 锅炉的并炉应注意
    (1) 并炉时保持主汽压力低于蒸汽母管压力0.05-0.1MPA,若锅炉汽压高于母管压力时,禁止并炉。
    (2) 并列时蒸汽温度应低于额定值30.C,保持较低的水位,燃烧稳定,应注意保持汽压、汽温等参数,并缓慢增加蒸发量。
    (3) 在并列过程 中,如引起汽机的汽温急剧下降时或发生蒸汽管道水冲击时,应立即停止并炉,减弱燃烧,加强  水,待恢复正常后重新并列。
    (4) 并列后,应对锅炉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并将点火至并列过程中的主要操作及新发现的问题,记录在有关的记录薄内。
    (5) 当给水泵开始供水时关闭再循环用阀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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